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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

时间:2018-09-25 19:00:05 来源:机构传真 点击:

【www.juejin8.net--机构传真】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根据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关于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方案的批复》(中轻企〔2016〕163),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中选取,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评估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董毅强,注册评估师编号:31000038

王成全,注册评估师编号:21060054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评估公司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接受委托阶段

2016 年9月10日,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海诚建筑股权转让项目,正式确定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确定2016年0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之后我公司与委托方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二)前期准备阶段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了资产评估项目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小组),确定了该项目协调人和项目负责人,并根据被评估单位资产量大小、资产分布和资产价值特点,组建评估队伍。

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公司轻资产的特点,为了保证评估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和参数,结合以往从事评估工作的经验和评估范围内不同类型企业资产的特点,拟定了《资产评估项目计划书》。

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填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检查核实资产和验证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三)开展资产核实和现场调查工作阶段

在企业如实申报资产并对委估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企业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为2016 年09月26日至2016 年09 月27日。

资产清查过程如下:

1、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

2、评估人员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有无漏项,根据调查核实的资料,对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进行完善。

3、依据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评估人员对申报的现金等实物资产进行盘点。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方法。

4、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5、请企业有关业务人员协助对往来款、银行存款的函证。

现场调查工作如下:

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1、了解企业的资本结构、人员规模和结构、年销售额;

2、了解企业市场地位,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主要客户、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等;

3、了解企业主要资产状况(无形资产状况等);

4、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收入、利润情况,分析收入、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5、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6、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7、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状况。

(四)评定估算、汇总阶段

2016 年09 月28 日至2016 年09 月30 日,基本完成了评估计算和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初步数据核对工作。评估人员根据本项目特点、各类资产特性和相关资料的收集程度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搜集市场信息,明确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开始评定估算、撰写说明与报告,在对初稿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的基础上提交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

(五)内部审核和与委托方等进行沟通汇报,出具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公司内部审核制度,由总师室对评估小组提交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并重点安排评估数据链接的稽核工作。在审核工作结束后,评估小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与委托方进行了沟通,最后经总经理审核后出具正式报告。

五、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摘要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现值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所涉及的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在对被评估单位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至评估基准日,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6,536,837.40元。

2、特殊事项说明:

、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涉及账面值19,500.00元,明细如下:

序号
欠款单位(人)名称(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账龄
账面价值/元

1
上海米其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款
6-7年
19,500.00

经过评估人员核对近年来的账目明细,发现该笔应收款,自发生日至评估基准日无业务往来,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动,账龄较长。经和企业核实,该笔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故本次评估为零。

以上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股权的交易情况资料,且受现行产权交易定价规定的限制,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在提供资料时未作特殊说明的,而本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本评估报告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或被评估单位在使用本评估报告为评估目的服务时,应当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资产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作出的,本机构及参加评估人员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确无任何特殊利益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进行了公正评估。

六、评估结果汇总表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204,934.00
2,226,790.75
21,856.75
0.99

无形资产
-
6,040,000.00
6,040,000.00
100.00

资产合计
2,204,934.00
8,266,790.75
6,061,856.75
274.92

流动负债
1,729,953.35
1,729,953.35
-
-

负债合计
1,729,953.35
1,729,953.35
-
-

股东全部权益
474,980.65
6,536,837.40
6,061,856.75
1,276.23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08月31日,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130,000.00元。

七、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可到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八、公示方式及公示日期

1、公示方式:采用网站和公示栏方式,网址和公示栏地址如下: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aisum.com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网,网址:http://192.168.200.253/

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公示栏,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2号楼4楼

2、公式日期: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

九、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1、公示反馈意见收集

公示反馈意见请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以电子版本或书面方式报送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箱:haisum@haisum.com 传真:021-64334045

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 证券投资部

2、公示反馈意见处理方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收到反馈意见进行整理汇总,若反馈意见对股权转让和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将及时与评估机构沟通协商并向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报告,公司将公示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形成公示结论,作为评估项目备案文件上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周立峰

联系方式:电话:021-64748216,021-64370093-2371

电子邮箱:haisum@haisu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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